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第三十五条等规定

admin 阅读:50 2024-01-29 22:46:54 评论:0

  海口市人民政府

  关于五源河体育场大型演出活动期间

  禁止“无人机”等航空器

  在相关区域飞行的通告

  海口五源河体育场将于2024年1月27日举行大型演出活动。为保证活动期间广大市民游客人身和空域安全,确保演唱会安全顺利进行,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和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现就演唱会期间“无人机”等航空器禁飞事宜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禁飞对象为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主要包括无人机、轻型和超轻型飞机(含轻型和超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载人气球(热气球)、飞艇、滑翔伞、动力滑翔伞、航空模型、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等。

  二、本通告禁飞时间为2024年1月27日0时至24时,禁飞区域为:五源河体育场上空区域(长滨路以东,长彤路以西,海秀快速路以北,滨海大道以南的合围区域)。因演唱会活动等特殊需要,确需飞行的,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第三十五条等规定,经有关飞行管制部门批准,并对无人机等航空器进行设备检查,严格按照安全规程操作,落实安全主体责任。

  三、请广大市民及飞行爱好者主动配合,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群众发现有违反本通告规定行为的,可拨打110报警电话举报。对不遵守通告要求,在五源河体育场区域上空擅自操控无人机等航空器飞行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规定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海口市人民政府

  2024年1月26日

  1月27日海口五源河体育场周边区域路段将实施交通管制

  海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将于1月27日15:30—23:30对五源河体育场周边区域路段适时实施交通管制。

  管制路段为长滨路(滨海大道路口至海秀快速路下匝道口)、长彤路(文体中心延长线路口至海秀快速路下匝路口)、文体中心中路、文体中心中路延长线、长传路、文体中心北路、美新街、博养街、仲韶街、长北路。

  同时,活动期间将对文体中心中路、长传路、文体中心北路共3条路段采取道路单向通行交通管控措施,即文体中心中路西往东单向通行、长传路南往北单向通行、文体中心北路东往西单向通行,形成逆时针的道路通行模式。

  海口安排13条免费公交专线→

  原标题:禁飞通告

  责任编辑:郭微微

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第三十五条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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